黄帝内经素问遗篇
目录
卷一 刺法论上
卷二 刺法论中
卷三 刺法论下
卷四 本病论上
卷五 本病论下
黄帝内经素问遗篇卷之一
刺法论上
黄帝问曰:升降不前,气交有变,即成暴郁,余已知之。如何预救生灵,可得却乎?
(却之言去也,何以去之。)
岐伯稽首再拜对曰:昭乎哉问。臣闻夫子言,既明天元,须穷法刺,可以折郁扶运,补弱全真,泻盛蠲余,令除斯苦。
(夫子者,祖师僦贷季。折,谓折伏也。扶,谓扶持也。蠲,除也。斯,此也。令除此苦也。)
帝曰:愿卒闻之。岐伯日:升之不前,即有甚凶也。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,木欲发郁,亦须待时。
(木发待间气也,至天作间气之时作也,欲发可刺之也。)
当刺足厥阴之井。
(足厥阴之井即大敦穴,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叶,三毛之中,乃足厥阴之所出也。於平旦水下一刻时,以手按穴得动脉,下针,可及三分,留六呼。如得气,急出之。先刺左,后刺右。又可春分日吐之,无此管也。)
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,火欲发郁,亦须待时。
(火郁待时,至天作左间气之时也。其发也,君火春分,相火小满,即欲发之时也。故君火、相火同法,即是二时而可预刺之也。)
君火、相火同刺包络之滎。
(心包络之滎,在手掌中,劳1宫穴也。水下二刻,以手按穴,动脉应手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。得气而急出之,先左后右。又法,当春三泄汗也。)
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,土欲发郁,亦须待时。
(土郁待时,至天作左间气之时也。土发郁日维,辰维也,多於二间维发之也,可预刺之也。)
当刺足太阴之俞。
(足太阴之俞太白穴,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,足太阴之所注也。水下三刻,刺可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。气至急出之,先左后右。)
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,金欲发郁,亦须待时。
(金郁待时,至天作左间气之日也。夏至之后,金欲发郁之时,在火王后作,可预刺也。)
当刺手太阴之经。
(手太阴之经者,经渠穴也,在两手寸口脉陷者中,手太阴之所行也。动脉应手,於水下四刻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。气至急出针,先左后右。)
水欲升而天内窒抑之,水欲发郁,亦须待时。
(水郁待时,至天作左间气之时也。发於辰维之后,火得王之时,水可作也,可以预用针刺之也。)
当刺足少阴之合。
(足少阴之合,阴谷穴也,在膝内辅骨之后,大筋之下,小筋之上,按之应手,屈膝而得,足少阴之所入也。刺可同身寸之四分,留三呼。动气应手可刺,急出之,先刺左,后刺右。)
帝曰:升之不前,可以预备,愿闻其降,可以先防。
(防护者也。)
岐伯曰:既明其升,必达其降也。升降之道,皆可先治也。
(亦可以升而先刺也。)
木欲降而地皛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郁发,散而可得位。
(三日不降,八日降,欲降而郁先散,而然后作地间气者也。)
降而郁发,暴如天间之待时也,降而不下,郁可速矣。
(降之不下,急速如天郁也,便可刺之。)
降可折其所胜也。
(折胜其标而虚其本也,故折其胜也。)
当刺手太阴之所出,刺手阳明之所入。
(手太阴之所出,少商穴也,在手大指之端内侧,去爪甲如韭叶,手太阴之井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二呼,而急出之。手阳明之所入,曲池穴也,在肘外辅,屈肘两骨之间陷中,手阳明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寸五分,留七呼,动气应手至而急出之。)
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郁发,散而可矣。
(二日不降,七日降,欲下而郁散之,速可刺之也。)
当折其所胜,可散其郁。
(火郁折水,可以除之。)
当刺足少阴之所出,刺足太阳之所入。
(足少阴之出2,涌泉穴也,在足心陷者中,屈足卷指宛宛中,足少阴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寸3留三呼,动气至急出之,先左后右。足太阳之所入,委中穴,在腘中央约文中,动脉应手,足太阳之合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气至而急出之,先左后右。二次同其法刺也。)
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郁发,散而可入。
(五日不降,十日降,欲降而郁散,而可速刺之。)
当折其胜,可散其郁。
(土郁折水4,可除其苦。)
当刺足厥阴之所出,刺足少阳之所入。
(足厥阴之所出,大敦穴也,在足大指端,去爪甲上如韭叶,及三毛之中,足厥阴井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动气5急出之。足少阳之所入,阳陵泉穴,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,胻骨外廉陷者中,是足少阳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六分,留十呼,动气至急出之。)
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,降而不下散6,抑之郁发,散而可入。
(四日不降,九日降,欲下而郁散,可速刺也。)
当折其胜,可散其郁。
(金郁折火,可以除之。)
当刺心包胳所出,刺手少阳所入也。
(心胞胳所出,中冲穴也,在中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,是手心主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二呼,动气至急出之。手少阳之所入,天井穴也,在肘外大骨之后,肘后同身寸之一寸,两筋间陷者中,屈肘得之,手少阳合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寸,留十呼,动气应手至而急出之。)
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郁发,散而可入。
(一日不降,六日降,欲下而郁散,先可刺之也。)
当折其土,可散其郁。
(折其所胜,可以散之也。)
当刺足太阴之所出,刺足阳明之所入。
(足太阴之所出,隐白穴也,在足大趾之端,侧去爪甲如韭叶,足太阴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三呼,得气至乃出之。足阳明之所入,三里穴,在膝下三寸,胻骨外廉两筋间,足阳明之所合,刺可同身寸之五分,留十呼,得气至而急出之。)
帝曰:五运之至,有前后与升降往来,有所承抑之,可得闻乎刺法?岐伯曰:当取其化源也。是故太过取之,不及资之。太过取之,次抑其郁,取其运之化源,令折郁气。不及扶资,以扶运气,以避虚邪也。
(不及者,当资其化源,以补其所亏,令不胜。)
资取之法令,出《密语》。
(资取化源法方,明於《玄珠密语》第一卷中。)
黄帝内经素问遗篇卷之一
1.劳:原作滎,元刻本作营,并误,据文义改。
2.出:依前后文例,此前疑脱所字。
3.寸:疑当作分。
4.水:依前后文例当作木。
5.气:依前后文例,此下疑脱至字。
6.散:依前后文例,此字疑衍。
黄帝内经素问遗篇卷之二